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署授疾字第1010100098號公告「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即日起生效。茲將「布氏桿菌病」列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之第四類傳染病。
布氏桿菌病是由布氏桿菌屬細菌所引起的疾病。 布氏桿菌病是全球性的疾病,全世界都有病例,公共衛生不佳的國家病例較多,常見於地中海地區(葡萄牙、西班牙、南法國、義大利、希臘、土耳其、北非)、東非、中南美洲、中東等地,東南亞部分生產乳製品的農場也曾爆發流行。台灣不是布氏桿菌病疫區,但是曾於近年發現數名在非洲與東南亞感染的境外移入病例。 布氏桿菌主要在動物間傳播,不同種類的布氏桿菌會影響不同的脊椎動物,如綿羊、山羊、牛、鹿、麋鹿、豬、狗及其它動物。人類則是因為接觸到感染動物的組織或食入乳製品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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