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 星期一

新藥師法出爐

◎文/全聯會理事長何榮生 藥師法於九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一讀通過修正草案,本來預估九十六年一月十九日可三讀通過,無奈藍綠立委們為「中選會組織條例修正案」列入審查排序,強力杯葛議事造成會議停擺,使得藥師法能否順利三讀,再添變數。多虧立法委員楊麗環及王昱婷主動積極推動排入二讀議程及強力捍衛下,三月五日上午十一點四十五分在立委楊麗環強勢要求主席繼續審查藥師法,不得休息,總算在中午十二點十八分順利三讀通過,過程驚險萬分,深怕稍有閃失,藥師法又要石沉大海!藥師素質更加提升立委楊麗環在藥師法三讀通過後,立即上台發言表示,「希望本法上路後,執法單位能嚴格執行,讓民眾及專業人士都得到保障。」楊麗環立委說得中肯,新法修正內容讓證照完全制度化,以避免假藥局租借證照違法製造或販賣偽藥及劣藥的情事,且祭出重罰,嚴格執行,如有不法,最重處罰廢止藥師證書。藥師的專業能力是需要不斷充實,有嚴格的法律規定,才能保障藥師的專業及民眾用藥的安全。此次藥師法可以如願三讀通過,當然首先要感謝諸多立委幫忙完成這項不可能的任務,除了楊麗環及王昱婷兩位立委從積極為藥師法提案,也獲得國民黨黨團曾永權執行長、卓伯源前書記長、蔡錦隆前書記長及現任徐少萍書記長的首肯,使得有機會排入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法案的審查,在審查的過程,黃淑英、盧天麟、吳英毅及朱俊曉等立法委員們均表達支持藥師法修法及強勢要求醫藥分業政策的積極落實。楊麗環立委擔任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在初審前即與各委員溝通,協商所有版本,擬具所有委員支持的協商版本,初審始得順利通過,楊麗環及王昱婷兩位委員對於藥師法的通過,真是功不可沒,也要感謝初審過程中參與審查法案的黃淑英、盧天麟、吳英毅及朱俊曉等諸位立委對於專業的尊重、強力要求建立良好制度的用心,還有所有支持藥師法修法連署提案的立委們,更是令藥師們感佩,沒有委員們的幫忙,藥師法法案擱置在立法院,再十年也無法三讀通過!衷心感謝立委鼎力相助,讓近三十年來未大修的藥師法全文42條共修36條,得以浴火重生,讓藥師的角色被重視、藥師的能力被提昇!藥師法的內容也得以稍微趕上時代的需求。開業須具2年調劑經驗新藥師法條文改變,有下列特色:(一)藥師公會不得拒絕具有藥師資格者入會。(二)未領有藥師證書者不得以藥師稱之。(三)藥師業務加入藥事照護業務。(四)增加藥局得販賣一定等級的醫療器材。(五)藥師需有二年調劑經驗,才可擔任藥局負責人或主管。(六)藥師執業執照六年須更新,必須有繼續教育學分才可辦理。(七)藥師不正當行為具體化為六項,並組成懲戒委員會懲處。(八)省公會於一年內辦理撤銷程序。(九)各級公會的理監事人數增加。整體而言此次藥師法修正,雖未如外界的期待之完美,但在各公會幹部及立委努力下,尚稱圓滿。參與長照有法源依據藥師法全新出爐!公會總算是完成一項具歷史性的使命,新法中賦予藥師新的任務及規範:藥事照護相關業務及醫療器材,期望各位藥師都是有備而來,為民眾服務,不單單只限於藥品調劑,藥師要自我提昇專業能力,「藥事照護」是藥師可發揮專業的部分,藥師們可好好思考未來的專業發展空間將定位在何處?未來,因應新藥師法的實行,全聯合會及省公會,依規定完成改組或辦理解散,公會組織勢必有所調整,亟待公會幹部及全體藥師同仁群策群力,一起為公會而努力!法律的修正本來就不易,尤其如藥師弱勢團體,若非立委全力相挺,絕對難排入議程。此次修法過程中,本會幹部也積極介入,運用各種資源及關係,如監事會召集人洪章榮利用機會與中市立委蔡錦隆溝通,拜託於其當黨團書記長時排入一讀議程,順利通過一讀,當然在過程中並不是很順遂,還有屏東縣理事長吳桂女、常務理事何武璋、本會理事蘇文光漏夜北上協助拜訪立委。在整個法條定案時,本會法規委員會副主委余萬能及委員們對法條不厭其煩逐一討論,全體理監事的努力,方有今天較為理想的條文。多年來在法規上著墨很多的常務林振順在藥師法通過後總算可喘口氣。藥師法通過了絕非某一個人的功勞,但還是要感謝所有參與的人及全體藥師同仁的關心。

本文轉載自"藥師週刊電子報"1513期 2007-3-12至200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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