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7
冷服 在藥液冷卻後再服。解毒藥、止吐藥、清熱藥均宜冷卻後再服。
溫服 藥煎好後待其溫熱時再服。凡平和補益藥均宜溫服。
熱服 凡解表藥均宜趁熱服下,以達到發汗的目的,祛寒、通血脈的藥也宜熱服。
餐前服 一般在飯前30~60分鐘服藥。用於治療肝腎虛證和腸胃病以及腰以下疾病的藥均宜餐前服,因為在胃空狀態下,藥性容易發揮作用。
餐後服 一般在飯後15~30分鐘服藥。用於心肺胸膈、胃脘以上的病證,對消化道有刺激作用的藥或毒性較大的藥,均宜在飯後服用,以免吸收太快而發生副作用。
餐間服 即在兩餐之間服藥,避免食物對藥物的影響,治療脾胃病的藥宜在餐間服。
空腹服 凡滋補類湯藥,宜早晨空腹服,以利充分吸收。用於驅蟲或治療四肢血脈病的藥物也宜空腹服,這樣可使藥物迅速入腸,並保持較高濃度而迅速發揮藥效。
睡前服 一般在睡前15~30分鐘服用。補心脾、安心神、鎮靜安眠的藥物以及有積滯、胸膈病等,服藥後宜仰臥;有頭、肋病症,服藥後應按藥性的升降作用選澤睡姿,如藥性升發,應擇健側臥,如藥性沉降,應擇患側臥。
隔夜服 主要是指驅蟲藥,睡前服一次,第二天早晨空腹服用一次,以便將蟲殺死並排出體外。
沖服 況香、木香等貴重藥物或芳香藥,有時要沖服,即先將藥物置於杯中,趁熱將藥物沖入,溫浸片刻再服。肉桂、藏紅花等熱水浸泡後即可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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