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鎚狀指

■吳重達
 一位三十歲的男性在幾天前因搬東西時無名指一下子受了大力而突然劇痛。而後他發覺這個手指他完全無法將遠端關節伸直。
 接骨師說他傷了筋,要他天天去「喬」。弄了兩、三天似乎無任何好轉,於是只好找西醫看一下。醫師看一眼就說這是鎚狀指,可以是手指伸肌肌腱在遠端指骨處扯斷了;也可以是發生遠端指骨的拉扯性骨折,兩個狀況的結果便是受傷的手指遠端關節無法伸直。
 若擔心骨折則照個 X光就知有無了。無論是骨折還是肌腱扯斷了,基本上治療方法都一樣。因為手指的血液循環十分豐富,故只要將傷處固定好,其他的自然癒合法則就會發揮作用。二週左右就完成初級癒合,六週就完成整個癒合過程。
 這個病人用塑膠夾板固定了兩週。此時手指已變成直直的了,鎚狀的變形已完全不見了。於是,復健師介入開始小心的復健。在晚上睡覺時則仍然使用夾板保護,因為睡著了無法控制傷處與保護傷處。也因二週只完成初級癒合,傷處仍禁不起太大的外來壓力,所以復健必得十分小心。但因手指關節禁不起超過二週的固定,早期復健是必要的。故得由治療師小心為之。
 六週後病人患處沒有變形,活動度也大致回復了,因此再進入下一段復健。鎚狀指若不小心處理常會留下明顯的變形,手指的功能也會大受影響呢!(作者現為台南奇美醫學中心骨科主任)

 
本文轉載自2010/09/05"中華日報醫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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