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神經病與精神病的區別

■王中 
神經病 
是指中區神經系統(腦與脊髓)與周圍神經(顱神經與脊神經)及肌肉的疾病,多有神經組織明顯的病理改變。比如急性腦血疾病(又稱腦卒中、中風或腦血管意外);急性脊髓炎;顱內腫瘤與脊髓腫瘤;三叉神經痛,面神經炎(面癱);多發性感染性神經炎,坐骨神經痛;周期性麻痺、重症肌無力;等等。從事研究神經系統病的病因、發病機制、臨床表現、治療、預防的學科,稱神經科(神經內科與腦外科)。 
精神病 
是指由於各種生物、心理、社會環境因素的作用,引起的大腦皮層功能活動發生紊亂,病人表現為行為、知覺、思維、情感、智能等精神活動的改變,以精神活物障礙為主的一類疾病。包括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障礙;心理生理障礙;神經症與心因性精神障礙;人格障礙及性心理障礙,沒有任何器質性病變,如神經衰弱、癔病、抑鬱症、強迫症、焦慮症、疑病症、恐怖症)和精神分裂症最為常見。從事研究精神病的病因、發病機制、臨床表現、治療、預防的學科,稱精神病科。 

本文轉載自2010/03/20"中華日報醫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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