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記者陳宏毅
台灣高血壓治療於2010年終於有新的治療指引。目前台灣的高血壓治療主要是追隨美國2003年所公佈的治療指引。中華民國心臟醫學會集合了國內高血壓方面的專家學者,共同纂寫了中華民國心臟學會第一版之高血壓治療指引(在此之前也有醫師公會全聯會於2006年公佈的治療指引)。本治療指引發表於臺灣醫誌今年10月號,主要的重點摘要如下:
1. 每個人一生中罹患高血壓的機會為90%。所以高血壓幾乎是無可避免。
2. 血壓控制雖然在這幾年已明顯上升(男性從2.4% 到 21%, 女性從5% 到 29%;1995-2002),但仍有改進的空間。
3. 有下列危險因子的高血壓病患,須將血壓控制在 130/80 mmHg (包括糖尿病、 腎臟疾病、中風、心血管疾病、周邊血管疾病等)。
4. 24小時血壓監測及居家血壓測量之於器官損傷及心血管事件的相關性,會比診間血壓測量還要來的密切。(需加強病患居家測量血壓的觀念)
5. 隱藏性高血壓(masked hypertension)會比白袍高血壓(white-coat hypertension)的患者有較高的心血管事件發生率。(再次強調居家測量血壓的重要性)。
6. 應該積極鼓勵病患進行飲食生活型態的改變。為了讓病患及衛教人員方便記憶,特別將衛教方法串成S-ABCDE的字串 (Salt restriction; Alcohol limitation; Body weight reduction; Cessation of smoking; Diet adaptation; Exercise adoption)。
7. 藥物治療前醫師應考慮以下七點原則 PROCEED (Previous experience of patient; Risk factors; Organ damage; Contraindication or unfavorable conditions; Expert or doctor judgment; Expense or cost; Delivery and compliance)
8. 降壓藥的好處主要來自病患本身血壓的降低,所以血壓達到目標值可能會比降壓藥物的選擇還要來的重要。
9. 五種主要的降血壓藥物,分別為thiazide; β-blockers; CCBs; ACEIs; ARBs。除了β-blockers外,都可以當作是第一線的治療藥物。
10. 在正常的標準劑量下,上述的每ㄧ種降血壓藥物都可以降低10/5 mmHg( SBP/ DBP)。
11. 若要降低20/10 mmHg( SBP/ DBP),則需要使用兩種藥物合併治療,合併療法應選擇兩種無相關的作用機轉(例如A+C or A+D,而ACEI+ARB除外),三種藥物的合併療法則使用A+C+D ,除非有β-blockers的適應症(例如history of coronary heart disease, and hyperadrenergic state),否則,不建議併用β-blockers。
12. 建議使用Singlepill(固定劑量組合),因為它們具有成本效益及提高服藥配合度。
13. 超高齡患者(>80歲)應積極降低血壓,但血壓應逐步減少和更加謹慎,不可太過躁進。
最後,這些治療指引並非是強制性的,仍應考慮病患的個別差異性。詳細內容請參照治療指引。
註:降血壓藥物A、B、C、D分別為A:「ACEIs或 ARBs」;B:「β-blockers」;C:「CCBs」;D:「Diuretics」。
參考資料:2010 Guidelines of the Taiwan Society of Cardiology for the Management of Hypertension. J Formos Med Assoc 2010;109(10):740–773.
本文轉載自 "藥師周刊第1671期" 99/12.13~ 12.1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