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

解讀中藥處方煎藥的「注腳」

■王中
2017-03-01
 在中藥處方中,常常會出現一些令人費解的「注腳」(專用名詞),使煎藥者不知所云。

 文火、武火 慢火煎謂之「文火」;急火煎謂之「武火」。一般煎藥先用「武火」燒沸,然後改用「文火」煎煮。

 先煎 動物類、礦石類藥物,應打碎先煎,煮沸後約10~20分鐘,再下其它藥物,如龜板、鱉甲、生牡蠣、石決明、穿山甲、龍骨等。另外,有些輕量大的藥物,如蘆根、茅根、竹茹等,宜先煎取汁,然後用汁液煎煮其它藥物。
 後下 薄荷、砂仁、沉香、大黃等氣味芳香的藥物,借其揮發油起作用,宜在一般藥物即將煎好時再下,煎4~5分鐘即可。

 包煎 為防止煎後藥液混濁及減少對咽、喉及胃腸道的刺激,如赤石脂、滑石、旋復花、蒲黃等,要先用紗布袋包好後,再放入砂鍋內煎煮。

 烊化 膠質、黏性大而且易溶化的藥物,如阿膠、鹿角膠、蜂蜜、雞血藤等,用時應先單獨加溫熔化,再加入去渣的藥液中趁熱攪拌,使之充分溶解,以免同煎時粘鍋煮焦。

 另炖 有些貴重藥,如人參、羚羊角等,為了保護其有效成分不被損失,可將其切成小薄片,隔水炖2~3小時,取汁服用。

本文轉載自2017/03/01"中華日報健康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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