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 星期一

過期藥勿服用

■王鼎源
  過期的藥品不但起不到治病的效果,還會產生一些不良反應,對身體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藥品在過期後,其中的有效成分就會降低,甚至還會產生改變,這樣不僅起不到原有的藥效,更對身體造成損害。
 2.藥品在不合適的溫度下存放,自身也會分解一些有害物質,這些雜質容易對人體造成危害。
 3.長期處於乾燥狀態下的藥品會嚴重脫水,在潮濕的環境裡又會受潮,這樣的藥品服用以後,在人體內得不到分解,就會造成有效成分流失。
 4.一些蜜丸和沖劑的藥品,在特定的溫度下還會發生黴變反應,孳生出大量的細菌。這種細菌人眼很難分辨出來,誤服以後容易對人體造成危害。

 藥品在過期變質以後不能再服用,一定要徹底銷毀,假如流入不法分子手中,會用這些變質的藥物重新加工投放,對更多的人造成危害。最適宜的辦法就是將過期的藥品送回醫院,讓醫院集中處理。

 不要自己擅自處理,一些特殊的藥品如果處置不當,其中的有害成分可能還會造成過敏反應。
 家庭保存藥物的時候,應該注意以下3點:
 1.為了保存藥品的安全使用,應該將藥品於密閉、乾燥、避光處儲存,發現藥物有發霉、變質、變色、異味、或發現一些藥水中出現絮狀物,這類藥物說明已經變質,就不要再使用。
 2.各類藥物要做好標記,如藥瓶、袋上的標籤或批號等要保存完整,標記清楚,並且藥名、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都要明確清晰。
 3.要合理的分類,外用和內服的藥物要分開,或者用不同顏色的封口袋包好,然後作上標記,這樣才不至於忙中出錯。同時也不要用空的藥瓶去盛放其他的藥物,以免成分發生混合反應,同時,對成人服的藥物要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以防止幼兒玩耍時,不慎吃後發生危險。

本文轉載自2015/02/12"中華日報健康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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