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 星期五

您不可不知的發燒處理原則(上)(中)(下)

◎文╱蘇純慧

發燒的原因
人體溫度由腦部的下視丘(hypothalamus)調節,未生病時此處的體溫定位點平均在36.4~37.2℃,但若因致熱原(pyrogen)引發人體一連串發炎反應,產生的細胞激素會作用在體溫調節中樞,而使體溫的定位點上升。致熱原可能來自外來的微生物(如細菌、病毒、黴菌等) 、藥物、或是內在的惡性腫瘤、細胞傷害等。發燒時可能伴隨的其他症狀為主要造成身體不適的因素,如寒顫、發汗、心跳加快、頭痛、疲倦、關節肌肉疼痛、食慾降低等。體溫升高的另一種情形是身體並沒有發炎、體溫定位點也沒有上升,但因為身體熱量太多來不及散熱而使體溫上升,稱為體溫過高(hyperthermia),例如在炎熱的環境下穿太多衣服、把嬰兒包得太緊、運動、洗三溫暖、中暑 (heat stroke)等。

體溫的測量
因為中心體溫無法直接測量,多藉由量測額頭、耳膜、口部、腋下、肛門等處的溫度代替。其中以肛溫被認為最能準確估計中心體溫,除非有禁忌症,小於六個月之嬰兒多建議測量肛溫。
1. 肛溫:測量肛溫時,先用肥皂水或酒精清洗體溫計,以冷水沖淨(勿用熱水),嬰兒應以腹部趴臥於測量者的腿上,測量者一手將兩邊臀部打開,一手持握測量末端已塗抹少許凡士林的溫度計,輕輕慢慢地將溫度計末端深入肛門約1.5至2.5公分處,等待判讀溫度後(若是使用水銀溫度計最少需5分鐘的測量時間,電子溫度計則約需30至60秒或待嗶聲告知測量完成),再取出並清洗溫度計。
2. 耳溫:耳溫是次於肛溫且相較口溫與腋溫較為準確的量測方式。但小於六個月的嬰兒不適用耳溫測量。測量前應清除耳垢以免干擾測量。中耳炎或其他中耳異常者量耳溫會有誤差,應該用其他方法量體溫。將耳溫計置入兒童耳道時應先將耳朵往後方拉長以伸直耳道。
3. 口溫:以口溫測量時,溫度計應先清洗後,將溫度計置於舌下,緊閉雙唇等待溫度判讀。若受測者於30分鐘前曾經喝過冷或熱飲則不適用口溫測量。小於三歲之兒童因不易將溫度計置於舌下,可使用奶嘴型的電子溫度計測量口溫。
4. 腋溫:腋溫因準確度低,不建議常規使用。若不得已必須以腋溫測量體溫,應先清潔腋窩並使其乾燥,再將溫度計置於腋窩處後,手臂輕柔的夾住溫度計等待讀取溫度。
量測體溫時工具的選擇也很重要。使用錯誤的溫度計與錯誤的測量方式會造成對體溫的不當判讀,甚至對人體造成傷害。目前最建議使用電子體溫計,量測時間快速(30至60秒)、使用方便,定期校正則可確保準確性。傳統的水銀式體溫計,因其玻璃材質易破,水銀外露揮發時,人體吸入可能導致中毒以及環境污染,還有測量時間需較久(三至五分鐘以上)等缺點,目前已不建議使用水銀式體溫計。使用額溫槍或紅外線測量皮膚表面,常有嚴重低估真正體溫的現象,所以不建議常規使用。


發燒的定義
一般當肛溫大於38℃,口溫高於37.5℃,腋溫高於37.2℃,或耳溫高於38℃時,可定義為發燒。 (待續)
(本文作者為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藥師)


本文轉載自 "藥師周刊第1675期" 99/06.14~ 06.20

(中)

◎文╱蘇純慧

發燒之處置
發燒是疾病過程中產生的一種症狀。很多研究顯示適度發燒可以提升免疫系統的效能,治療發燒應先了解造成發燒的原因,然後對於病因給予治療,而不是僅使體溫下降就好。例如,因細菌感染引發的發燒,抗生素才是主要的治療藥物。發炎反應引起的發燒,如果體溫並未太高也沒有引起特殊不舒服的時候,並不需要積極退燒,尤其當體溫還沒超過39℃以上的時候。所以除非當兒童併有心、肺、中樞神經等疾病或曾有熱痙攣之病史,若兒童體溫小於38.9℃且活動力仍然正常時,並不需要積極給予退燒治療。

非藥物治療
冰水浴與酒精擦澡不應做為退燒的方法。後者因酒精快速揮發散熱會引起表層血管急速收縮,且兒童可能經皮膚或肺部吸入酒精而中毒。溫水擦澡降低體溫的效果有限,可併用退燒藥治療。

藥物治療與注意事項
退燒藥主要分為兩類:乙醯氨基酚(acetaminophen)與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 NSAIDs) 。建議兒童應優先使用口服製劑(液劑或錠劑),如果有嚴重嘔吐、小孩拒絕吃藥等情形時,才考慮使用肛門塞劑。肛門塞劑使用前應去除外包裝,若僅需半顆栓劑時,應縱切,避免栓劑前後之藥用成分不均。
1. 乙醯氨基酚(acetaminophen/paracetamol)
Acetaminophen之耐受性佳,為一線退燒藥,亦可止痛。無抗風濕與消炎作用,不具抑制血小板功能,亦不造成腸胃刺激。成人劑量為每四至六小時口服650~1000毫克(mg)。嬰幼兒或兒童則依照體重計算劑量,為口服或栓劑,每四至六小時每公斤10~15毫克(mg)。建議劑量下極少有副作用,但超過每日最大劑量容易造成對肝臟傷害。3至6歲之幼童每日最大劑量為720毫克(mg),6至12歲之兒童每日最大劑量為2.6克(g),成人每日最大劑量則為4克(g),若為慢性飲酒成癮之病人則每天不應服用超過2克。服用此藥物的期間應避免飲酒。如有噁心、嘔吐、困倦、意識不輕或皮膚眼睛呈現黃色等,則可能為過量或中毒的跡象,應立即尋求醫療協助。懷孕病人可使用乙醯氨基酚作為短期退燒藥物。
2. 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NSAIDs)
此類藥物皆具有退燒、止痛與消炎作用,包含阿斯匹靈與其他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為避免副作用增加之風險,應避免同時使用兩種以上之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若服用時腸胃不適,可與食物、牛奶或制酸劑併服。若發生尿液減少或四肢腫脹之症狀,則應立即停止服用。長期使用此類藥物可能會導致腸胃道出血、潰瘍甚或穿孔,因此若有黑便、血便或吐血的症狀應立即尋求醫療協助。
(1)阿斯匹靈(aspirin/acetylsalicylic acid)
Aspirin因有抑制血小板功能,若需接受手術,應於手術前一星期停止服用。懷孕期間應避免服用aspirin,尤其是妊娠第三期,否則易造成遲產或分娩時間拉長。小於18歲罹患水痘或流行性感冒等病毒感染之兒童與青少年不建議使用aspirin或含水楊酸類製劑退燒,以避免雷氏症候群(Reye's syndrome) 。雷氏症候群好發於幼兒,會出現嘔吐、昏迷、抽搐、肝臟脂肪變性、腦部水腫等症狀,死亡率高。因此除非病人因川崎病、風濕熱或類風濕性關節炎,才使用阿斯匹靈以抑制不正常發炎。當作退燒藥的建議劑量為成人每天口服四至六次,每次325~625毫克(mg)。 (待續)
(本文作者為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藥師)

本文轉載自 "藥師周刊第1676期" 99/06.21~ 06.27

(下)

◎文╱蘇純慧


藥物治療與注意事項
2. 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NSAIDs)
(2)其他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
異丁苯乙酸(ibuprofen)為此類藥品最常使用於退燒之用,可單獨或與acetaminophen併用於難以控制之高燒。成人劑量為每六至八小時口服200~800毫克(mg),每日最大劑量為3.2克。兒童劑量依照體重計算,為每六至八小時口服每公斤5~10毫克(mg),最大劑量為每日每公斤40毫克(mg)或每日總量2.4克。Diclofenac國內常用的劑型為塞劑,此藥在兒童的有效性與安全性尚未被確認,所以不建議優先使用於兒童退燒。其他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則較少做為退燒使用,尤其衛生署於2008年公告ketorolac之仿單加註「不可用於退燒」之警語。



發燒時的自我照護
病人在發燒的自我照護上應注意體溫的量測方式是否正確,以相同的測量部位比較溫度的高低才能了解體溫的變化。於發燒期間除非必要不宜過度積極量測體溫,否則易造成發燒恐懼症(fever phobia) 。通常一天測量體溫二到三次,每天一次觀察其他相關症狀便可。發燒時病人應穿著輕便,避免厚重的毛毯覆蓋影響散熱,因退燒時人體需藉由流汗而造成水份流失,此時需注意水分與電解質的補充,以避免脫水。除非病人限水,發燒兒童應每小時增加至少30~50毫升的水分攝取,成人則為每小時增加50~100毫升。若使用退燒藥超過三天仍未退燒應尋求醫療協助。


參考資料
1. Covington TR, Borgsdorf LR, Oksas RM , et al, ed. Patient Drug Facts. 4th. St. Louis, MO:Facts & Comparisons. 2004:90-107
2. 藥你健康II. 行政院衛生署. 2006:8, 71.
3. Michael D. Randall, Karen E. Neil, ed. Disease Management:a Guide to Clinical Pharmacology, 2nd. Pharmaceutical Press; 2009:336
4. Fever of Unknown Origin:Acute. In:Diseasedex of MicroMedex:2010
5. Patient Information:Fever in Children. In:UpToDate. 2010
6. Takiya L. Fever.In:Berardi RR, Kroon LA, McDermott JH, et al, ed. Handbook of Nonprescription Drugs. 15th. Washington:the American Pharmacists Association. 2004:603-9, 647.
7. 台灣兒科醫學會/兒科衛教/兒童發燒問答集. http://www.pediatr.org.tw/people/edu_info.asp?id=1. Accessed April 12, 2010
8. Lacy CF, Armstrong LL, Goldman MP, et al, ed. Drug Information Handbook with international trade names index. Hudson, Ohio :Lexi-Comp Inc. 2003-2005. (全文完)
(本文作者為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藥師)

本文轉載自 "藥師周刊第1677期" 99/06.28~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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