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典籍對重樓與拳參的記載雷同以及民間使用習慣等歷史因素,台灣兩藥混用已久。
根據衛生署委託學者調查的結果顯示4,重樓市售品9件中即有6件為拳參,混用比例極高。然兩種藥來源不同,治療疾病亦各有特點,實不應混用或代用。重樓最早以蚤休之名見於神農本草經,列為下品。至新修本草始見重樓之名;歷代本草記載的別名有螫休、七葉一枝花、草河車、白河車、金線重樓、燈台七、鐵燈台、枝花頭、海螺七、螺絲七、三層草、七葉蓮等1,2。拳參首載於圖經本草,別名為草河車、重樓、紅重樓、紫參、蚤休、紅蚤休1,3。茲將重樓與拳參之異同比較如下2、3、5、6:
參考文獻
1. 重樓和拳參考辨 中華中醫藥學刊 2007年3月第3期 p609-611.
2. 新編中藥志 肖培根主編 化學工業出版社 pp704-713.
3. 新編中藥志 肖培根主編 化學工業出版社 pp847-850.
4. 中藥材品質管制基準制訂之研究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94年計畫
5. 中藥學 顏正華主編 知音出版社 pp181-183.
6. 中藥重樓的研究進展 右江民族醫學院學報2006年第6期p1062-1063.(本文作者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藥劑部中藥組藥師)
本文轉載自 "藥師周刊第1650期" 98 / 11.3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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