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醫ㄟ權利不可不知》當個好病人遵從醫囑才有好治療

文/楊沛青醫師

幾份對台灣醫療糾紛的研究皆指出,超過八成的醫療糾紛源自於醫病關係與溝通不良。這其中包括醫護人員不適當的言行舉止與批評,沒有仔細聆聽病人陳述、對病家的抱怨不立即處理、病情與醫療說明不詳細,未告知治療併發症或副作用等。

在診療過程中,引起醫療糾紛的因素很多,有些因素極為單純而不起眼,有些因素則是因為各種原因交織而成,從門診診間到治療後的看護過程,都可能產生醫療過失導致醫療糾紛。看病要自保,要像作學問!

大部分民眾在就醫時,都不知該如何與醫師做有效的溝通,以致衍生了許多不必要的醫療糾紛。許多民眾看病時總希望醫生會給予特別的關照、看得特別的仔細、做最詳盡的檢查,還要對我『講更清楚』好讓我『聽很明白』,反正就是對我很好啦!

病人在面對醫生時,總會充滿著很多的期待,但是在要求醫生對我們好的同時您是不是也曾想到『我該如何來當一位病人?』其實這種良好的醫病關係是需建立在雙方的互動上,不該只要求單方面要求醫生的付出!

病人都希望找到好醫生,醫生也希望遇到好病人,怎樣的病人才是好病人,怎樣做一個好病人?

首先,對醫師的專業要充份的尊重與信任,是做為一位好病人必備的條件。醫生和病人之間的互相信賴關係十分重要,如果沒有信賴,而以互相懷疑的心態相處,則無法期待醫病雙方對於治療的品質與效果。病人表現在看病時的態度上,對疾病問題做討論,而不是對醫生能力做質疑!

做為好病人的第二要件,就是病人本身應當要有基本的健康知識,對自己的身體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對疾病先要有一些基礎認識,尤其是醫師提出的醫療方案及內容要多參與,並且要病人本身自己做主,不要事事讓醫療機構或醫療人員幫您決定。時代的進步,資訊方面的進步,使醫療知識不再是醫療人員或機構專有的。

愈了解病情愈了解醫療知識的病人會是很好的病人,醫療知識不應當只是醫療人員擁有,以前醫師對待病人用父權式的態度基本上是不對。病人得知愈多的疾病知識,就更能幫助您瞭解這個疾病的症狀或可能發展的過程;而且最重要的是當與醫生做討論時您會『比較聽得懂』醫生在說什麼。

現在醫療倫理的要求,醫療人員有很大的責任,要跟病人好好的解釋病情。所以做好病人,就是要多問問題,不要怕,醫病之間有了好的交流溝通之後,了解自己的身體病情,才能更相信醫療人員的診斷及治療方案。

做一個好病人第三個要件是要遵從醫囑,因為遵從醫囑才有好的治療結果。病人要遵從醫師的囑咐和治療計畫;治療中如同時服用非醫囑的藥物,或進行非醫囑的醫療活動,必須和醫師討論。
維繫和諧醫病關係,建立信任基礎,


本文轉載自2010/06/28"台灣新生報醫藥養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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