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淋證的中醫觀


▓王鼎源
淋證是以小便頻數、淋漓不盡、尿道澀痛、小腹拘急為臨床特徵的病證。俗稱「小腸火」是腎系的常見病。淋證的形成,大多以膀胱濕熱、肝鬱氣滯、脾腎虧虛為主。
膀胱濕熱既可感於外,也可生於內、感於外者,一則由外陰不潔,穢濁之邪直犯膀光;二則他臟受邪,傳入膀胱。生於內者多因過食肥甘,酒熱辛辣之品,脾胃受傷、濕濁不運、積濕生熱、流注膀胱,遂發諸證;若因大怒不解、鬱怒傷肝、肝氣鬱結,失於調達疏泄,則致小腹脹滿,小便艱澀疼痛,尿有餘瀝,而成淋證;脾腎虧虛,水夜運化失調 ,濕濁逗留,鬱而生熱,濕熱下注膀胱而成淋證。
淋證以小便澀痛,欲去不去,不去又來,滴瀝不斷,甚則小腹拘急,痛引腰腹為主證,根據其兼證的不同,又分下列類型:熱淋以起病急驟,小便熱赤、尿時疼痛為持點,間或發熱;血淋是尿痛而伴尿血;石淋是以小便急迫,痛引小腹,或尿中伴有砂石,也有稱為砂淋者;膏淋則小便時疼痛,尿如米泔水或尿中見脂膏;氣淋則院腹滿悶脹痛,小便澀痛,尿後餘瀝不盡。
淋病臨床上常見多發病,發病率女性高於男性,各型之間有相互兼挾或轉化關係,熱淋不已,可出現血淋,血淋亦可兼見熱淋,石淋可伴有血淋或熱淋。初病多實,久病可見虛證,或虛中挾實。
淋病之發,以膀胱濕熱者居多,治療時首重清利濕熱,以袪除病邪為主。因此疾病早期切忌補益,氣得補而愈張,血得補而愈濃,濕熱得補而愈盛,使病邪留連,病程遷延,纏綿不癒。若淋證兼有肝氣鬱結的表現,常因精神緊張,怒氣憤鬱,誘發證狀復發或致病情加重,在清利濕熱的同時,勿忽略疏肝藥物的應用,使肝氣調達,有利於證狀的緩解。
脾腎虧虛的淋證,往往虛實挾雜,治療標本兼顧,補兼施,掌握攻邪勿傷正,扶正勿助邪的原則,至於攻補藥物的多少,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本文轉載自2011/12/07"中華日報醫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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